已經不太記得昨天丟的那一大袋裡的內容。
也不必自找悔吃,回想過程,重建那些衣服皮包。
應該是老媽四十年前五十多歲時的衣物,類似式樣的套裝,不同花色的好料,像是繼續年輕時穿旗袍的作法,式樣一式,全憑面料變化,加上個人細節偏好,一律中變出千篇。
或許真該買台縫紉機把它們大肆改動,有辦法就改尺寸式樣再穿起來,次一點就改成袋子,再不濟就拼接成簾,成單,最後成碎布再裝大袋子送出——這會比較善待它們?
或許帶它們去旅行,穿著它們在陌生地行走,然後一件件留下,讓它們最後有些意外遭遇?讓它們延伸出故事,製造一種「不滅」的錯覺?
逐漸發現,絕對會留下來的,還是旗袍,在「改良式」旗袍之前的真正日常、出客的旗袍,最後可觸摸到的真實民國吸引力。
幾天後輪到整理照片,是有了傻瓜照相機後攝下的不同歡聚,合照又合照,然後看到了那天丟掉的外套穿在母親身上,再背著那個包,丟了還是沒丟,都已經不想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