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羅曼

介紹法國犯罪小說作家  Jean-Patrick Manchette 
尚-派特里克.莫夏特 (1942-1995)



為了隔天長程的跨洲飛行,在書店滿滿一高牆的小說前憑直覺抽書檢閱。以「一無所知」的老原則,專挑陌生作者的陌生作品,當成旅行給自己最後的驚奇紀念。選了兩本。一本是年輕英國作家的長篇,書名已遺忘,只記得才翻幾頁就借給嗜讀的鄰居,還回來時,好好的書被到處染了巧克力,因此直接流放到書架蒙塵的角落。單薄的另一本,犯罪小說《要殺者三》,作者尚-派特里克.莫夏特(Jean-Patrick Manchette),法文原著的英文翻譯,讓我第一次在長途飛行中捨去電影睡眠一心一意捧著書跟著敘述直達最後一個字。閤上小說,想像世界裡一片幽微的感官領域瑰麗進入視野,新大陸發現。

有時候以前發生過的事現在正在發生:喬治.傑孚(George Gerfaut)在巴黎外環路上行駛。他從青藤港(Porte d'Ivry)匝道進入。時間凌晨兩點半或三點十五,(寥寥的路況),其他車輛都是私家車,開得很快,遠超過合法速限。喬治.傑孚也如此。他喝了五杯四玫瑰波本,三小時前吞了兩顆巴比妥,酒和藥的作用並沒讓他昏睡,卻給他高張的快感,險些就轉成憤怒,要不然帶點契訶夫風格、本質苦澀的憂鬱,兩者都不是特別英勇或有趣的情緒。喬治.傑孚車速每小時145公里。

傑孚不到四十,他開一輛鋼灰色賓士,桃花心木褐的皮座和車子內部很搭,至於傑孚的內部,陰沈與迷惑中很可能察覺一些左派思想。(儀表板下方有片霧面金屬刻著喬治資料,音響喇叭的準確位置),錄音機座平靜播放西岸風格藍調:(一連串美國爵士音樂家姓名),「我知道,例如,某段在放」,(作曲家、曲名、演奏者)。

喬治在外環路上呼嘯而過,反應越來越遲鈍,聽著特別一類的音樂,原因一定要從喬治的社會生產關係中去尋找。和喬治去年至少殺了兩個人的事實無關。現在正在發生的以前也常常發生。

《要殺者三》法文原名是《西岸小藍調》《Petit bleu de la côte ouest》,1980年被阿蘭.德龍改編成面目全非的電影《3 hommes à abattre》,英譯書名延用片名。

社會生產關係決定的外環奔馳,從過去到現在,從第一章上路到最終章重現,形成喬治無法脫離的圓形軌道。他周而復始的時空﹣﹣70年代法國/30青壯年齡層/中階公司主管/雙薪二女家庭/受1968年左派學生運動洗禮/專聽美國50年代成形以白人樂手為主的西岸爵士樂﹣﹣與作者本人有不少相似處:年紀、婚姻、思想傾向、音樂愛好、雅好西洋棋。不過,小說家的想像超越任何決定論。莫夏特為他資產階級的類分身製造了一場意外,喬治.傑孚連滾帶爬跌出環形軌道,歷經社會生產關係預測不到也沒人相信的個人冒險。受制於當代時空的人最後知返,同時,為了確保生活運行再無差錯,他除掉了兩個人,還有一隻叫做伊莉莎白的鬥牛犬。

《要殺者三》敘述歷時數月的脫軌驚魂記。驚人性並不全在傑孚怎麼更倒霉,而是作者要怎麼更反常,反於偵探犯罪類型小說的常規。他根本不在乎懸疑,從頭大方暴露自己/作者,和你/讀者,一起在注視喬治.傑孚夜半飆車。他告訴你傑孚播放的曲子版本,去年幹過的事;進入小說,他更預告危險發生的時間。語調一致的冷靜、理性、俐落、精簡,刻畫入微,絕不多餘。不見得包括傑孚的髮色或樣子,卻讓讀者跟他太太比雅(Bea)一樣熟悉他,不過絕對比她更清楚丈夫發生了什麼事。至於比雅,她的背景「一半天主教一半新教,一半波爾多一半阿爾薩斯,一半資產階級一半布爾喬亞」,她的職業、容貌、身材在數行中一口氣構圖完成。因此當她穿著海綠色絲料家居上衣和褲管極大的喇叭褲在客廳中央來回走動責備喬治處理事情莫名其妙時,她似乎從靈魂到意識型態活生生站在眼前,香水飄過來了--嬌蘭的姬琪。

如果莫夏特的目光好比鏡頭,他敘述的精確性讓每一景鮮明,豐富,銳利,連貫起來的速度感,比流暢更痛快,緊湊和自信中黑色幽默忽現。由於作者的意志張顯而強大,情節往前推動的力量令人無力招架。讀者帶著興奮捲入莫夏特快車,在他全面觀照中緊追傑孚身影。

法國的偵探、警匪、犯罪類型小說--1943年Léo Malet 寫出《120, rue de la Gare》第一部法文原創,1945伽利瑪出版社首先推出建立起廣大文類讀者群的 Série Noire「黑系列」--有幾種不同的稱法:roman noir 黑色小說,roman plicier 警察小說,以及60年代後期形成的簡稱「polar」,將 ROman POLicier 頭兩個音節倒過來結合成一字,下文以音譯「波勒」代表。

1946年夏天,美國電影在二戰結束後再度在巴黎放映,這次七部好片中有四部偵探電影,風格與從前大不同,影評人尼諾.法蘭克(Nino Frank)以「黑暗電影」(film noir)詮釋;他注意到的特色之一,情節的交待上,利用主角的旁白省去過場鏡頭和靜態的心理表現,電影流動加速,強化真實感,觀眾更投入劇情。三十年後莫夏特將旁白的麥克風緊抓在自己手中,帶著相同的冷酷和硬底,除去了呢帽,但頭髮上還有一圈壓出的帽痕,也帶著諷世的語調,告訴你傑孚這個平凡的法國資產階級又要陷入什麼樣的惡運裡。莫夏特的英雄,美國20年代冷硬派偵探小說家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筆下的硬漢偵探,成功再現銀幕震撼了尼諾.法蘭克,注定隨著時代和地域滄桑變化。黑暗電影和小說中的類型主角形象,60年代尚-皮耶·梅爾維爾(Jean-Pierre Melville)強烈個人風格的法國黑暗電影,早期光影之間灰階的人性戲劇,進入冷調的藍青寂色系,與亨福利鮑嘉於各方面在相對極端的陰沈寡言極簡殺手阿蘭德龍,非常講究呢帽帽緣的線條,最後故事常以一槍斃命忽然完結;到莫夏特的70年代,故事中冷峻感,不是來自兩次大戰鍛鍊成鋼的心,而來自戰後法國現代進程裡幾度的內部撕裂性衝突。阿爾及利亞的獨立戰爭,1968年左派學生運動,居伊.德波(Guy Debord)澎湃闡述的國際情境主義,控訴消費社會統治人心的種種激情,莫夏特有自己時代的角度、聲音、態度、意識型態,拿著一把屬於自己時空的利斧,劈向妥協、認同、遵循的消費社會。

黑色小說對於莫夏特,是「我們時代偉大的道德文學」。他憑著這個信念,為走過60年代黑幫火併主流的法國犯罪小說注入新生命。莫夏特自嘲開創了「新波勒」(neo-polar),小說裡的新惡人是國家政體和社會主流資產階級的自滿。罪惡是政府的陰謀手段,還有滲透入資產階級生活和價值觀的虛偽現實。小說人物和以前不同:偵探全體退役,醫生、律師、房地產商,被社會邊緣化的人紛紛進入場景。莫夏特選擇犯罪小說做他的「戰場」,將批評和反抗帶入最商業化最受歡迎的通俗文學的心臟,他利用黑色小說進行他的敵後游擊戰。

意識型態固然是莫夏特創作的動力和熱情,但他畢竟是真正的藝術家;他的小說沒有從理論生出一用再用的教條形式,也不塑造固定人物辦新案,而透過他標準冷酷簡約深趣有味的風格,敘述一變再變的人物、場景、差錯,充滿驚奇。他的旁白一不小心能流於譏諷,但本質上是冷靜的事實陳述;他不藐視他的人物,無論是惡人、殺手、資產階級主管和資產階級渡假的海灘,透過他意識形態的濾鏡,事物距離他們真實的代表有這麼一步的想像之遙。這個風格啟發自達許·漢密特採取的「行為主義」(behaviorist)手法,只敘述「外在表現」出來的一切,要想知道小說裡的「真實發生」是什麼,不能借助不可信任的內心,只能從外顯行為推測。

遵守行為主義「格律」的結果,人物不單純「聽音樂」,而必須是一連串音樂家代表的某種派別的爵士;不同類的人開不同的車,廠牌型號注明。品味,人在消費社會被釘子釘住的血淋淋位置,人物的所有物比刻劃他們內心喜好更具體、無所遁形地「形容」了這個人。譬如,追殺傑孚兩個殺手之一的行李箱內容:「衣服、盥洗用品、義大利文科幻小說、三把刀尖很尖磨得鋒利的屠刀、一塊磨刀不鏽鋼、三根鋼琴弦和鋁製把手做的絞喉工具、警棍、Smith & Wesson 1950年款點45口徑左輪,還有Beretta 70T 自動手槍加消音器。」在近四十年後閱讀莫夏特的小說,一個額外的趣味是70年代法國消費社會的物品清單與對應使用者身份。

莫夏特認為行為主義手法的小說有一種幻滅、不信任、絕望的風格,目的是揭去社會的神秘性(a social demythification)。故事中隱藏的不是個人心理,而是社會關係,用來控制現狀的集體謊言。這個風格不可避免造就出莫夏特小說與傳統犯罪推理類型不一樣的懸疑:就是他極端避諱的「人之心」。他讓「罪」和「惡」從犯行者轉到人和人之間的階級關係,所以當小說中人事物脫韁,從自生邏輯衍生一連串發生,「人心」常常成謎。或許這正是莫夏特的小說泛出異彩的原因;在兇手終於找到、為惡的主角被一槍斃命,類型小說給了讀者期待的圓滿結局後,與故事親密融合的關係立即解散,小說頓時失寵。莫夏特利用文字進行他的情境主義行動,不解決事件,只製造狀態;讀完他的小說,一股說不出的類遺憾感,不知道該跟誰要求彌補--很難得的閱讀經驗。

喬治.傑孚去年到外地出差,夜半開車回巴黎,在19號國道上幫助了一個車禍受傷駕駛。他把傷者送到醫院後自行離去。接著他們一家到法國西海岸聖喬治-德迪多納(Saint-Georges-de-Didonne)過一個月的暑假。

傑孚全家在海灘。他涉入冰涼海水,在碳氫化合物、高廬煙空包、桃子核、橘子皮、吉倫特河水和察覺得出的尿量中游泳。在他四方大群的戲水者,小孩、咯咯笑的少女、丟球的、老人,「甚至有一個穿鮮紅泳裝的非洲黑人」。此時,作者三天前宣佈的攻擊發動,兩個尾隨殺手換上泳褲下海解決這個普通上班族。第一拳擊上他太陽神經叢的力道被海消減,他被兩個人壓在水裡喉頭緊緊掐住,掙扎中他掃過一雙大腿,抓到某人包在尼龍裡的生殖器,使出全力一扯。勒住脖子的手鬆了,他剛冒出水面頭頂和太陽穴遭擊又被壓進水裡,在水上的瞬間,他被「賜予」透過條條水注看到的周遭景觀,剛才提到人們照樣進行活動,「一整個小宇宙對喬治·傑孚正被人謀殺完全沒注意!」當傑孚出乎殺手意外又冒出水面撞擊上攻擊者的下巴,腎臟位置被另一人揍了一拳,「一絲猩紅色的思緒佔據了傑孚的心智:挖出他們的眼睛扯掉他們的蛋蛋--殺掉這些要毀掉你的混蛋!」(兩處驚嘆號都是作者的。)激烈行為的最高潮,喬治·傑孚的殺意被啟動了。這一剎那的變化太具意義,作者必須透露傑孚內心此刻最誠實的念頭,因為原本尋常的資產階級老百姓,現在正式從心武裝,升級成黑色小說與職業殺手制衡的主角。

除了殺意之外,傑孚還得具備一項冷酷的認知。當他終於回神在水中站起,在沙灘上找到兩個攻擊者的背影,看著他們過馬路消失,一分鐘後一輛紅色跑車開走。

……他不是很明確地指著,甚至不能確定真的是攻擊者的車。他的手臂無力垂下身側。他看了一眼四周的泳者。
「殺人兇手!」他高聲叫出,但叫聲缺乏自信。
那個非洲黑人對他投以提防的眼光,然後以無可挑剔的自由式游開……

沒人注意。沒人理會。他回到沙灘在比雅旁邊坐下,只問了她是否跟他開了什麼惡意玩笑。比雅否認,問他脖子上怎麼紅成一片。他說沒什麼。比雅回去讀她的亞歷山德拉·柯倫泰。他不自在移動身體,從比雅袋中翻出一本「某個叫做卡斯托利亞迪斯」寫的工人運動史假裝讀,然後全家回到租處,外出晚餐,回家,小孩看電視播放的電影(片名和導演),「傑孚再也受不了心中的感覺。八點二十五左右,他宣稱到外面買包煙。」他巴不得那兩個人現在就出現,「終止他的不確定感。」結果,他從小城上了巴士到附近的大城,然後上了十點的火車回巴黎。對那天晚上唯一的記憶是大城商店櫥窗裡牌子上列的販賣物品,從內衣到皮帶扣一共十九種,「我都背得出來,」傑孚回到巴黎後,向高中時代的老友利耶塔(Lietard)激動陳述。

利耶塔經營照相行賣各種光學製品,是傑孚唯一信得過的人。外表一派斯文,但他反社會程度遠比遭到惡運的傑孚堅定。他經歷1961年10月17日阿爾及利亞獨立示威的大屠殺,現在利耶塔只看電影(對起死回生情節尤其易感,滔滔列舉的電影中包括李翰祥1962的《楊貴妃》),不看電視,不看新聞,拒絕洗腦。音樂不聽傑孚的西岸冷爵士(女人聽的),他只有更強烈的「硬波普」(hard bop)。品味上從年輕起有別,但對體制、執法者的不信任卻是共同。利耶塔借了傑孚一把槍。傑孚回到自己家,發了封電報給比雅,對自己不告而別略作解釋,是工作壓力讓他做出不合理的行為,他自己也不了解;可能有點憂鬱症,他後來在電話上跟哭泣的比雅說,並保證很快就會回去渡假地。可是,當傑孚租了一輛車上路時,他不朝西往大西洋,卻反方向上了去地中海的高速路,又讓跟蹤的殺手跌破眼鏡。

從傑孚對比雅都說不出真話起,他已經朝常軌的反方向高速離去。拒絕去走社會的標準作業程序,他逸出、離群,憑著自己也不解的心行動,就準備好獨奏一己的西岸小藍調。「這個人真的讓我很火大,」不是看科幻小說的另一個殺手說。他們豐富的判斷準則對他不靈,喬治·傑孚成為超越他們經驗的挑戰而且是生死挑戰。作者也噤聲了。之前動不動進行的預告和「插播」全面暫停。傑孚為什麼在那年夏天選擇背離的路線,作者完全尊重人物的「隱私」,封存成小說的秘密。動機成謎,但心情還是可以流露。傑孚從火車上飛出,滾下陡坡,大難不死,「事實上,他並沒有那麼驚奇(自己沒死)。」來自舒適的童年,青年前期事業成功攀升,「讓他多少相信自己是堅不可摧。」一連串空前的遭遇,傑孚從間接經驗找到兩處參考:把自己想成十年前讀過的一本犯罪小說主角,外加去年看的一部美國西部片裡落難荒野必須與狼爭食的男人。小說主角被黑幫老大差點殺死,但最後殘酷地復仇了。把自己的境遇放在虛構的敘述裡,他對自己的傷、疼痛、困境、危險,還有客觀的空間,帶著「變態的滿足感」。他之不懂恐懼,或者莫夏特沒將恐懼輸入他的情緒反應,讓這小說人物繼續依賴某種盲目的自信在人生的谷底求生。傑孚在山中並沒碰到沙丘之女,他是自由的,是他個人意志與家庭和社會切斷關係,化身成另一個人,經驗他所屬時空之外的時空。

不過,反常也終究要反轉。殺手找到他的行蹤,鍥而不捨不是為公而是私人原因,他要替夥伴復仇。(埋葬夥伴的過程很動人,他終於想起朗讀一段夥伴生前最愛的讀物送他最後一程:漫畫《蜘蛛人》的前言。)他殺了傑孚的情人,自己則被老獵人訓練槍法神準的傑孚所傷,傑孚想都沒想直接朝他衝去,用槍托砸死了殺手。「他有點難集中注意力,但他對必須做的一點都不遲疑。」這個態度,作者說,不只與他過去幾個月表現的不同,也和他一輩子做經理、丈夫、父親和之前做學生、政治激進份子、情人,甚至在少年期、童年都完全不同。喬治·傑孚必須迅速離開,取走有用的金錢物件開車上路,他打開收音機聽了幾首通常他喜歡的曲子,但此刻對他不管用,收音機關掉,「事實是,傑孚要過好久才能像以前一樣欣賞音樂。」

小說的主人翁從幾個月前的意外起,他的行為和習慣透露內心發生了重大變化,但改變的實質隱諱不明。總之,傑孚開始回頭。從偏離回到常軌的過程,他像專業偵探找到災禍的真相和黑暗的源頭,也終於找到唯一相信他遭遇的人,因為他們有相同的受害經驗。但是在最後要出擊前他思索了,他對同行者說:山上被殺的女人很美,但我並不愛她。「或許我不該那麼憤怒。」遲疑一時再現,但剎那即逝。行動結束(包括第二章預告的殺狗行為),他們回到巴黎,傑孚直接回家摁「自己的門鈴」,比雅開門一臉吃驚,「我回來了,」他說。進門「自動」走到四聲道音響放起唱片(他選擇的雙重奏音樂家名)。

失蹤的幾個月,傑孚運用早年讀過應付警方偵訊的策略而過關--全部失憶,堅持的空白,無法擊破的句號,他成功回到了他的周而復始,回到小說第一章的飆車夜。無縫接軌後,莫夏特在最後一段對喬治·傑孚做了個總結,有如史家對時代所有的喬治·傑孚下定論:「導致喬治·傑孚(第一章描述行為)的社會生產關係,遲早要被毀滅。到時候可能喬治會表現出耐心和奴性之外的一些特質,不過,不太可能。他一度經驗過刺激又血腥的冒險,但冒險之後,他唯一想到的是回到他的羊圈。現在,在羊圈裡,他等著。如果此刻,沒離開他的羊圈,喬治以時速145公里高速繞行巴黎,只證明了一件事:喬治屬於他的時代,也屬於他的空間。」

行為主義敘述的便利,否定了喬治·傑孚的思想。喬治·傑孚像是莫夏特創造出的「人物工具」用來形容他自己時代的社會。在傑孚有生以來第一次果決行事的那一刻,作者給過他堅定的意志,但又收回,將人物逐回羊圈。然而,再度看著喬治的朋馳在外環呼嘯而過,作者安排的無縫圓形已不可能在同一原點銜接。這個喬治不像第一章的那一個,他似乎背著作者偷偷長出了很多想法,可能是跟著他一路精采從生死掙扎出的讀者主觀,可能他們和喬治結成一伙,彼此共有一個默契:喬治·傑孚未被剝奪的自由意志。

從1971起十年間莫夏特一共寫了十本小說(第一本與他人合寫),由歷史悠久的伽利瑪「黑系列」出版。這期間的最後三本《要殺者三》,《致命尤物》和《俯臥槍手》有英譯本。之後他繼續寫電影劇本、翻譯、評論,80年代末他又找到刺激創作的新題材,可惜在1995年去世,未完成的小說《血公主》在次年出版。

莫夏特有一位愛好偵探犯罪小說的蘇格蘭祖母(也可能是外祖母),她的閱讀興趣和母語感染了孫子。70年代創作期之前,莫夏特翻譯英文犯罪小說,經常的合譯者是他的妻子Melissa。《要殺者三》之後,1976到77他在巴黎近郊克拉馬爾和地中海邊的芒通兩處寫完新小說,原以濟慈詩《無情妖女》命名的《致命尤物》是特別為他的妻子所寫。不料伽利瑪的編輯一開始並不喜歡這小說。莫夏特在日記中寫下:「這負面反應讓我清楚不可忘記:只有我自己(和Melissa)了解我在做什麼。」

小說從一場獵殺開場。六個獵人在林子裡悄聲前進,其中一個像獵物被尾隨,十六口徑散彈槍從正面擊中腹部致命。開槍者,三十或三十五歲女性,五官精緻,此時她叫Melanie。她在火車上改頭換面,來到虛構的海港城。名字現在換成「艾美/Aimée」,一如扉頁的獻詞用字「摯愛 bien-aimée」。「我也從此這麼稱呼她。」作者說,彷彿故事主導性屬於她,他只從旁敘述。「艾美」的前輩,早期黑暗電影/冷硬犯罪小說裡的蛇蠍女神們,看到這匹獨行的女狼,絕對瞋目咋舌承認自己老了;小她十三年被男性誘馴的原始獵殺女妮基塔,看到她會得到更好的啟發。《致命尤物》是絕對的犯罪小說,殘忍理性的暴力刻劃,血腥味撲鼻;不過,如果黑系列編輯的反應值得好奇的話,可能這女殺手在77年還是過度驚異,在類型傳統中過於顛覆,過於自我,過於不需要男人,過於超現實,超出了作者將她收服的力量,無法給她一個接近公式化的「了結」,而將她昇華成開放結局的燦爛影像。莫夏特獻給愛妻的作品非常個人。

《要殺者三》從中產、普遍的喬治·傑孚切進社會潛伏的意外暴力,《致命尤物》裡他以更嚴格的行為主義風格陳述艾美進入典型小城去「潔淨」社會中的腐敗和罪惡(港城到處可見「保持你的城乾淨!」的標語。)她是迷人寡婦來到陌生城市,以找房子為由認識房產經紀,然後由他引介入社交圈--醫生、工程師、經理、大老闆和他們的配偶也可能是別人的情人--她跟他們打橋牌、應酬,尋找人際關係中從矛盾上升到仇恨的間隙,激化出殺意,總有一方會委託她除掉眼中釘。換句話說,她主動創造自己的工作機會。港城的社交圈浪費了她數月找不到著力點,如犯罪小說作者草擬情節卻一再陷入膠著,她衡量的各種可能性都夠不到她期待的爆發點,直到她意識到小城人際問題的關鍵。這次資產階級惹火的敵對者依舊不在他們之下,而在之上:沒落貴族男爵儒勒。

艾美第一次遇見儒勒男爵是在新的魚市場開幕會,他在大老闆宴會二樓走廊對牆撒尿,立即被轟出去。第二次,艾美目睹一個農婦的嬰兒食物中毒忽然死亡,她頓時不適從聚會脫身,走回城的路上被雨淋到溼透,男爵開著古老破舊的黑色雷諾4CV停下,下車開門請她上車。「我不會吃掉妳。」他說。他們回到他獨自住的荒頹農莊,巨大的房間亂七八糟,他給艾美一條印著「法國國鐵」標記的毛巾,從水晶酒瓶把酒斟入印有Mobil和Martini商標的杯子。他對艾美說:「等我打破我這個玻璃瓶,我會找一個印有廣告的來取代。....我對促銷品和贈品很感興趣,還有垃圾。我沒有收入。....以目前社會的狀況...相較於可變資本,不變資本的不斷增加,會有一整個階層的窮人注定要失業,靠贈品還有垃圾過日子,偶爾靠不同的政府津貼。妳知道我在說什麼嗎?」艾美回答不確定。男爵說:「我也不知道。」

儒勒男爵當然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身為幾次革命都未能剷除的階級倖存者,他有如小城的思想家,他不是艾美之前輕易操縱於股掌的對象。他領艾美上樓,經過他空盪的睡房,一張行軍床,一個燈炮從天花板垂下,整箱整箱的英國煙和威士忌靠牆堆起,是男爵和港城水手玩紙牌贏來的。他們快速走上螺旋梯到塔屋,兩個人都沒臉紅氣喘(有意思的體能側寫,艾美的不在話下,老男爵的體力意味著平時很活躍),這裡是男爵的天文觀測站。「天文學是很高尚的休閒,不傷人,而且符合我的社會階級和品味。我熱愛觀察。」他說,忽然將觀星望遠鏡從天文方向平放:「不過,不僅觀察星星,還有優雅的紳士!」沒落貴族冷眼旁觀靠資本商業取得社會地位的新興階級,鄙視之唾棄之,「我知道所有該知道的事。」憤怒的高點,如詩的詛咒和嘲諷從口中鏗鏘湧出。

對立的階級彼此其實有默契,互恨沒有時間性,對峙張力可以持續到地老天荒;但艾美熱愛危機,她要立即暴露、破裂,你死我活。小城魚罐頭食物中毒事件開始擴大,她到男爵處告訴他小城的騷動。為什麼要告訴我,男爵問。我以為你會覺得有趣。男爵駁斥:觀察他們近四十年從來沒有半點樂趣,只想嘔吐毀掉他們。艾美回答:「我要看到才會相信」。說完,「她劇烈搖晃她的頭,好像要把思緒弄清楚,也像要擺脫什不愉快的回憶。她臉上帶著一種茫然,像忽然無法看到決定去做的事的必要性。」她很快回神,告訴男爵如果他要嘔吐毀掉那些人,現在正是時候。「男爵注視著她,然後爆出大笑。這笑讓他很痛苦,痛到彎下腰。『妳瘋了,』他說,眼睛都是淚水。」「妳是一個可怕的負面又美麗的人,」他追著艾美問,「妳在其中的好處是什麼?」「妳的利益何在?」

小城進入革命前夕,點燃導火線的外來女性,她迷惑了男爵,也迷惑了商人,向雙方灌輸事情必須發展的方向,讓他們照著她的計劃行事。男爵幾乎是不忍「辜負」她而把每個人多年來的醜事寫下預備送到巴黎報紙公開,一封封致控訴對象的信放在桌上,他要艾美打開來看他們有多醜陋。「我不感興趣,我根本不在乎。」「這不就是妳要的?這就是妳要的!不要否認,我知道妳要這個!」男爵所有的質問,從來被規避,棄之身後,奪門而出。捉摸不透的動機,由對方來填空。男爵果然誤會了,她與道德無關,她不是基於善惡要他把醜事抖出來,而是借此換取被揭發者雇她殺男爵滅口;小城的黑暗罪惡本身,抱歉,到處都有,與她無關,細節一點都不重要。

讀者比男爵幸運,有機會跟她悄然出城去辦私事,看到她的老家和母親,知道她可能貧窮的出身;瀕死前男爵也終於明白了。她無法像前面八次殺人那麼冷血對待男爵,因為「你比我更恨那些人,你比我更一團糟。」他害她遲疑而失手,多活了夠長的時間聽她自白,也有最後一口氣背誦出黑格爾《心之法則和自大狂》的片段(作者1977年四月四號的日記記載這一部份的完成,很得意黑爾格的引述會讓黑色系列的讀者發狂)。暴力的丈夫是她第一個殺的人。這段告白不在為艾美引起同情,而在定位殺意在郊區平凡生活中浮現的關鍵。實際從殺意到行為(「要看到才相信」)最後居然無罪開釋,艾美獲得一個改變生命的啟示:「這些壞蛋是可以被殺死的。」不同於傑孚在冒險後回到羊圈,艾美從此出發,由弱者變成強者,利用到處存在的殺意,升高成生死關頭,將殺壞蛋變成賺錢職業;生活精簡,從不聽音樂,紀律鍛鍊,周密計劃,俐落執行。男爵是錯誤的選擇,但後悔已太遲;轉化成更過度的行為,她半夜在碼頭幹掉所有雇她的壞蛋。《致命尤物》逃脫,從撞爛的朋馳爬出,跛行在黎明光輝裡;作家歌頌地想像她穿著紫紅亮片晚禮服和高跟鞋輕鬆走上白雪覆蓋的勃朗峰,小說最後一句以大寫加重語氣寫下:「感性的女人,哲思的女人,我為妳們所寫。」

和莫夏特這個時期最後一本小說《俯臥槍手》的主角馬丁.泰希耶(Martin Terrier)相比;致命尤物被作者送入神話,馬丁.泰希耶則被懲罰性拋棄。

《俯臥槍手》回到類似《要殺者三》首尾銜接的敘述。但又不是真正的環形,而是下墜的螺旋,在二度空間裡看似繞行一圈回到起點,從側面看卻走勢陡落在另一個位置。一貫高張的暴力敘述,曾在特別殘忍的情節,直接將書扔出,暫時解除壓迫。不是悲劇,非類型原本保證提供的刺激,甚至,對作者的黑色幽默都失去判斷,可笑的都不好笑,失去形容詞的五味雜陳十分不透光,很暗。

《俯臥槍手》的殘酷在於作者施於犯罪小說「英雄」的境遇。馬丁.泰希耶要從殺手生涯退出和初戀於某個小國逍遙一生;這是他的十年計劃,現在時機已到。但是在神的清單上,也就是莫夏特手中的那一份,列有三十幾條人命。要想一筆勾消,他的願望根本不配,脫身的代價是「平庸」。小說陳述馬丁.泰希耶逐漸被剝奪的過程:被現實剝奪夢想,被震驚奪去表達,恢復聲音卻失去殺人能力。他一次又一次與命運之神交換,十年累積的一切全被洗劫。他步上父親的後塵。

換個角度看,作者也給了男殺手一個神話,不得重生超脫,打回原點的命運。透過莫夏特風格運用的極致,我們保持在冷(靜、漠、淡、血)的距離觀察他,「他一定在想什麼,」作者說,因為他的臉因專注而糾結一起,因為他用手指或手掌撫摸五官;如果我們試圖補足風格造成的缺席內心,馬丁.泰希耶會不會說他跟作者有合約,然後給我們一槍?

馬丁.泰希耶和初戀,安,來自不同家庭背景。安是布爾喬亞,衣服很貴,透明黑絲襪,嬌蘭香水。馬丁家境差,暑假得打工,得應付真實生活的問題,不像安優渥的同類,所以安愛上他。一次他被邀到安的家裡作客,應答很差,白酒紅酒後話開始多,字彙卻越來越貧乏,安的父親把他叫進書房,警告他不准再跟他女兒來往。被重重侮辱的那晚他幾乎打了自己喝醉的父親。馬丁的朋友發現他的父親醉後行為很好笑,常故意灌醉他然後輪流戲侮,有一晚,他父親騎機車失衡頭撞到路的邊緣死亡。「我會回來,我會殺掉他們,我會把他們從屎堆拖過去,我會要他們吃屎,」離開小城的清晨,他這樣告訴父親的好友唯一照顧他的長輩。他跟安吻別,她發誓等他十年。那年他十八歲,安十六。之後他從軍,加入傭兵集團,表現冷靜反應快且無懼,被吸收做殺手。

一般來說,過去的就過去了,對馬丁.泰希耶,過去是未來。當他履行十年前的誓言回去小城接走安,所有的算計在現實中一步步出錯。從宣佈退出就被一路尾隨,前女友遭虐殺,各種血的警告。他發現安已經嫁給當年的中學同學,菲立斯,現在負責安父親留下來的電子廠,「一個小工廠全部利用女性勞工以手工組裝唱機,唱盤是別處製造。」。他到他們家宣佈要帶安走,菲立斯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還請他周末到他們的小屋吃飯。他像瘟神赴約,菲立斯問他對羅伯特·奧特曼最新電影的看法,問他對新法國犯罪小說的看法(原文一定是「新波勒」),問他覺得爵士樂還能不能進步,又闡述了他個人爵士樂評論,馬丁對一切都只能回答:「我不知道。」(問職業殺手對新犯罪小說的看法很奇妙,《要殺者三》的義大利同行可以告訴他:我看科幻。)問他到底聽什麼音樂,泰希耶答:「瑪麗亞·卡拉斯。」菲立斯當場嗆到。泰希耶十年後再度被資產階級品味羞辱。他對安的世界依舊一無所知。這次他不必憤怒發誓復仇,因為仇家追至,是他當年暗殺的義大利黑幫份子的家族,他們解決了多話的菲立斯,狠女被安擊倒死亡,另外兩個被泰希耶除掉。事情演變成四條人命血案,泰希耶修正計劃要安留下,告訴警察他們遭劫,但安拒絕,她要跟他走。他再勸她,她說:「這不是你要的嗎?」男爵激動的問句現在輪到安質問小說主角,行為主義的敘述讓小說裡其他人物都感到挫折。

安堅持跨入泰希耶的世界,螺旋式的下墜開始加速。他沒法和她發生關係,他的理財專家被殺,財產化為烏有,他不知道自己陷在什麼陰謀,只好回去接下任務。安早厭惡了她的生活,她酗酒,她背叛。當泰希耶發現安已嫁人,他的嘴緣抿出一道白線,等他看到裸體的安跨在監守他們的男人莫伯特身上,「泰希耶的臉變成粉紅色,只有嘴唇邊緣發白。再次對他不忠,他的伴侶以背對著他。」床上的男女沒聽到他進來,因為(作者這時才寫到,雖然馬丁應該在一進屋子就聽得到)唱機正大聲放著威爾第《遊唱詩人》第四幕「處決」,僧侶在遠方吟詠「求主垂憐曲」,蕾奧諾拉正在高唱(作者非得插話確定聲音有他要的音色:「女高音李奧汀.普萊絲,一位了不起的黑美女」)。義大利文的歌詞全引,對於沒有贅詞的作者,歌詞一定有目的:

「憐憫從那居所要離開的靈魂,因為從此沒有回頭;神聖的力量請寬恕他,別讓他被烈火永恆焚燒。」
女聲:「在那邊黑暗的碉堡,死亡蒼白而影深的翅膀凝注不動,等待明天。啊,在犧牲者生命消失和冰冷之前,悲傷之門千萬不要打開。」

「泰希耶嘴唇動了幾次,幾次發出像嘆息一樣的低音,他的臉回復同樣的顏色。他終於走過去拔掉唱機插頭。」…「安跳起來站在床邊手放在臀上,上下看著泰希耶,她很吃驚,甚至像被冒犯而憤怒。」莫伯特起床走過他下樓,泰希耶「一動不動站著,手指僵硬伸直。職業殺手緩慢地呼吸。」

泰希耶在樂聲中走入悲傷之門,作者遵守敘述客觀原則,微妙的表情變化背後是他向他們發誓保守的內心秘密。歌詞深沈的重量,暗示目睹背叛有如死亡,長久懷抱的憧憬的死亡;之後,無非是煉獄。作者借了歌劇向這個人物致上間接的撫慰。泰希取從來都不了解的安,她與她好奇善變的心所造成的衝擊,他寫在安的筆記本上:「我不能說話了,完全失音。我想是因為心理上的驚嚇。可是我不理解。」失音是驚嚇衝擊程度最方便的表現。一個失音的殺手對他的工作有什麼影響?這就看馬丁.泰希耶到此在你心中是什麼形象。如你對他有幾許同情,會對他的挫折笑不出來,你和啞去的殺手同樣覺得對方驚奇的反應很煩。莫夏特無刻意幽默,他在嚴肅描寫荒謬現實的荒謬意外。失音的泰希耶仍然高度有效率而且極端暴力(他直接撕下人的耳朵),任務執行中,他在俯臥槍擊姿勢要扣下扳機的那一刻,幾槍托幹掉在他旁邊的莫伯特,然後從那一點反擊回溯到一連串不幸的最終原因。在攤牌的那一刻,長期雇用他的人(原來是情報系統官員)從核果盤中取出預藏的厘厘普半自動迷你手槍(4.25mm Lilliput),朝泰希耶的頭開了一槍,再朝他的左肺一槍,都未能致命。泰希耶帶傷要開槍解決這個男人時,他扣不下扳機卻能說話了:「辦不到。真的,我沒辦法。」荒謬的黑色演變,不到一吋的子彈卡在泰希耶的腦子裡拿不出來,他的殺意被擊中「打死」,從此永遠失去殺人能力。他恢復說話,夢中還囈語;他沒有別的技能只有在餐館做侍者;再沒冒險也沒錢,安在那年秋天不告而別。他在醉後爬上桌子學羊叫中間還摻一些歌劇詠嘆調,每次到這種極端,他立刻反轉成憤怒變得暴力,但他一點也不危險,太笨拙打不到人反而自己摔倒。只有冬天從北極下來的冷風一路從英格蘭吹過海峽、平原來到他小公寓輕叩他的窗,風力消弱,窗框都不被振動,在這種夜晚,他睡得很平靜,他會在夢中回到狙擊手俯臥的姿勢,瞄準。

莫夏特領頭創造出的新波勒派黑色小說,從1971到1985引領近十五年風騷,之後法國犯罪小說有了新的控訴目標,轉向二次大戰中的偽君子,反省戰爭中沒有暴露的黑暗。從類型小說的歷史來看,莫夏特的瞬間也跟漢密特的瞬間過去了。四十年後,偶然間讀到他的小說,卻是那麼新穎強烈,與其他法國或非法國的犯罪小說感覺完全不同。

不過,莫夏特的黑色小說如果從起頭、最後一句以及故事都被說得精光,還有讀的餘地嗎?放心,莫夏特的作品是由無數細節組成的最精緻前進機器,旨在摧毀、衝擊,即使故事和情節外洩,完全無損機器的運作和機置之美,因為最精采的在作者本身。

我們先回到尼諾·法蘭克1946年8月在《法國銀幕》(L'Êcran français)有關《馬爾他之鷹》,《雙倍賠償 Double Indemnity》, 《Laura》,《Murder, My Sweet》 四部電影的影評。

與其在廿一世紀帶著懷舊描述甚至複製黑暗電影的浪漫特徵:黑白鏡映,硬漢與神秘女郎,懷疑欺騙,城市暗巷;不如直接來到黑暗電影在法蘭克眼中形成獨特美學風格的那一刻。殘酷戰爭結束,新時代開始,藝術創造也渴望看到新生。法蘭克之前已提出戰後的法國電影要有「第三象限」,應該在敘述中拓展實質和深度,讓電影的邏輯被真實的邏輯取代。他受到友人皮耶·馬克·奧爾朗(Pierre Mac Orlan)的「社會奇幻」(fantastique social)的啟發。傳統的奇幻來自超自然,社會奇幻出自現代化帶來的不安;傳統的鬼魂被曖昧的人物取代,城市是奇幻發生的新地景。奧爾朗的源頭在20年代德國表現主義電影;真實與幻共存,光影之下灰階詭譎不明的氛圍裡,是病態現象發生的美學溫床,以一種「設計」來表達現代社會之躁動和焦慮。

尼諾·法蘭克深以為社會奇幻是電影應該開拓的新世界,1946的四部美國犯罪電影剛好表現出他想像中的電影新風格,意味深長的注視遠比傳統電影任何高超手法來得有意思,第三象限被成功創造。舊犯罪電影「誰幹的」公式已經過時,新作裡偵探不是破案的機制,而成了中心人物,他既非執法者也非罪犯,他遭遇的問題不是判斷合不合法,而是在法律的邊緣地帶與各種相鄰力量互動,他要怎麼行動成了敘述的推動力。人物角色的複雜心理,故事中的殘酷和危險,對經歷德國佔領黑暗年代的法國人而言,「掙扎存活並不是什麼新鮮故事」,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真實。法蘭克影評真正關注重點是法國電影在新好萊塢電影出現後的方向,要揚棄長久眷戀的手法,除去默片傳統下的最後殘留。1950年代的法國電影也的確從模仿好萊塢的黑暗電影別創一格,除了前述梅爾維爾冷青色的黑幫犯罪作品,1955年改編自懸疑小說的《惡魔 Les Diaboliques》,導演亨利-喬治·克魯佐將黑暗電影充滿戲劇張力的場景改到普通人詭異的內心,有如打開第四象限,是經典里程碑。

莫夏特也在新敘述必須誕生的時間點;他看出該怎麼改造。

即使再推崇達許·漢密特為類型的奠基之父,莫夏特也絕不會帶著懷舊去模仿漢密特寫一部復古的呢帽硬漢故事。跟他筆下喬治·傑孚一樣,莫夏特屬於他的時空,他分析漢密特的手法,從風格和態度承繼他認可的傳統。聯想起羅貝托·波拉尼奧在《2666》提到文學大師練劍時進行的開創性戰鬥,「大師在戰鬥中與那些讓我們大家感到恐懼,那些能嚇倒我們,讓我們生氣、有鮮血、致命傷口和臭氣的東西搏鬥。」莫夏特小說特殊的力道和痛快之處,是在故事之上之外看到作者,這位藝術家,從對類型內在生命的理解、靈感和視野,充滿鬥志、活力地錘造出想像中的黑色新世界。莫夏特說過,70年代的創作過程中,他越來越對內容不感興趣,越來越專注在寫一種自我毀滅式的偵探小說,過度的(excessive),超過的,他想寫的幾乎是一種「後設」的偵探小說,「就像唐吉訶德之於騎士小說一樣」。他不斷挑戰類型的界限,嚐試新的切入點,剖出不同的社會真實,在向消費社會宣戰之前,他先跟類型開戰。說實在的,到70年代,到廿一世紀,幾乎沒有故事在簡化的輪廓上我們不曾聽過或看過;在書中人物和企圖之中,莫夏特將自己置入,利用他的聲音,他的全知,他的風格,他在讀者和故事之間的空隙,激化我們對小說和它的形式快遺忘的興奮。但是當他的螺旋失速下墜,一顆深入腦中的子彈,從根本上解決了犯罪小說類型英雄的殺意時,走到盡頭的不只是馬丁·泰希耶的人生,他的創造者也來到過度的最後底線,觸碰到類型的想像邊緣,之後,類型消失。莫夏特非常令人尊敬地,誠實地,停筆了。他原本就將《俯臥槍手》構思為他最後一本犯罪小說,他刻意設計劃下的句點,黑色羅曼的類型挑戰到此完整,在他創作生命中告一段落。

如果今日的讀者接觸莫夏特小說中純黑的幽默,誤以為讀他的作品像看復古的七十年代電影,可以跟著他嘲笑彼時的價值觀和階級意識,忽視他的社會良知和文學企圖的啟示﹣﹣借用他<向達許致敬>的最後一句話來提醒持有這種態度的閱讀者:「現在把達許.漢密特當成單純娛樂消遣來讀的人,最好知道害怕。因為,說得簡單點:這是你們都將送命的原因。」

又:只能透過英文去閱讀莫夏特的讀者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振奮人心的好消息是:莫夏特1972年的小說《O dingos, O chateaux!》 得到1973年法國犯罪小說大獎的作品,今年即將出英文版。壞消息是《俯臥槍手》已被搬上銀幕,沒有達許·漢密特《馬爾他之鷹》的好運能夠一比一變成電影;面目全非之後,書中三十歲不到的男主角,由西恩.潘主演。

Jean-Patrick Manchette, Le Petit Bleu de la Côte Ouest / 3 to Kill / West Coast Blues (Paris: Gallimard, 1976)
---Fatale (Paris: Gallimard, 1977)
---La Position du Tireur Couché / The Prone Gunman / Like a Sniper Lining Up His Shot (Paris: Gallimard, 1981)
Jean-Patrick Manchette Archive, <http://www.marxistsfr.org/archive/manchette/index.htm>

Nino Frank, 'A New Kind of Police Drama: Than Criminal Adventure', in Alain Silver and James Ursini(eds), Film Noir: Reader 2 (New York: First Limelight Edition, 1999), 15-19.


Claire Gorrara, The Roman Noir in Post-War French Culture: Dark Fictio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自白者

Taipei
在記憶力喪失前,在執著消散前,在內心的嚴審者制止前,在懶散發作前,在興致自冷前,在想像被現實擊破前,再寫上一段晚明流連大半輩子所見明光,一日一花,生動活潑的人,因為我活著,他們復生。 Freedom to informed imagination 敬請賜教 17chinenoir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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