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時間

杜思妥的兩地時間錶,時針多半在同一時,但分針卻永遠不在同一點。那是她和卡拉馬的時間。卡拉馬是那種要把時鐘撥快的人。那種人通常是急,急到極致,只有超「時」速。像她以前的朋友,要撥快半小時,然後再比約定時間還要早到,所以即使你準時,她都永遠覺得你愛遲到。但卡拉馬不同,他只要是「充裕」的時間感。他原來也是怕遲到所以才調快時間,但後來發現,就算真正的時間快到,他依舊不急,依舊晚於約定時間。所以杜思妥的結論是,他就是愛比別人多五十分鐘。五十吧?比以前又多了五分鐘。還是五十五?卡拉馬又戴隻大錶,時間像鐘一樣昭示大家。不只一次,與他談話的人在目光溜過他的錶後,忽然結束談話表示要回家了。如果談話無趣,卡拉馬就任他走;如果有趣,他會說明是他錶快了。

杜思妥常想像那個談話無趣發現時間「噢,那麼晚囉!」的人,那天意外提早走上回家的路,而發現他一直錯過的提早五十五分鐘世界的作息,騎樓下群聚學生,小店居然在準備中,還有開門發現太太不可告人的秘密儀式,從豔光四射的濃妝卸成家常黃臉婆,而引發一連串人生的變化。因此她準備了兩人時間錶。